納杰知識產權公司logo
                                                  納杰知識產權

                                                  國家知識產權正規備案單位

                                                  專利申請專利申請 商標注冊商標注冊 高新認定高新認定 知識產權貫標IP貫標

                                                  納杰24小時咨詢熱線

                                                  納杰官方微信公眾號

                                                  官方微信
                                                  高新企業認定獎勵政策

                                                  您的位置:主頁 > IP資助 > 高新企業認定獎勵政策 >

                                                  國家高新獎勵30萬元,浙江舟山市定海區加快科創發展的若干意見

                                                  發布時間:2021-12-14


                                                  申請資助找納杰
                                                  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科技創新支撐引領作用,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快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18〕43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9〕9號)、《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舟委發〔2020〕10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加快科技創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建立財政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確保區級財政科技經費穩步增長,每年安排科技專項資金不少于1500萬元,重點聚焦全社會研發投入、產業技術攻關、創新主體培育、科技平臺建設、成果轉移轉化等領域,加快補齊科技創新短板。

                                                  二、激勵企業技術創新

                                                  (一)開展重點產業技術攻關。對當年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的企業,項目通過驗收后分別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列入省重點研發計劃擇優委托項目的企業,項目通過驗收后一次性獎勵50萬;列入省競爭性項目的企業,項目通過驗收后一次性獎勵30萬元;鼓勵企業加強科技創新,圍繞綠色石化新材料、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與食品精深加工、海洋電子信息、船舶與海工裝備等新興產業培育發展和傳統產業改造提升的技術需求,凝練產業科技重點攻關領域,編制出臺項目申報指南,每年安排不少于300萬元資金支持區級重點科技項目攻關,項目完成并經專家組驗收后,對承擔攻關項目的企業和單位給予不低于核定研發投入15%的經費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鼓勵企業與浙江海洋大學開展產學研合作,每年安排不超過200萬元資金用于舟山海大研究院院地合作項目;支持醫衛、社發、農業等領域科技研發,每個公益類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5萬元;給予科技特派員項目補助4萬元。

                                                  (二)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全面落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等普惠政策,對經審核確認年研發經費投入達100萬元、連續兩年保持增長且比上年度增長10%以上的企業,按年研發經費投入額增量的10%給予獎勵,最高50萬元。

                                                  (三)加大科技成果獎勵力度。對新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勵100萬元、60萬元、40萬元(非第一完成單位獎勵減半);新獲得省科學技術獎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非第一完成單位獎勵減半)。

                                                  三、扶持培育創新主體

                                                  (四)加大科技企業培育。深入實施“科技企業雙倍增計劃”,對當年新認定的省創新型領軍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營業收入5000萬以下的給予3萬元獎勵,營業收入5000萬以上的給予5萬元獎勵。對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年度“畝均效益”綜合評價中可提檔一級;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對當年新認定的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

                                                  (五)加強研發機構建設。支持企業開展研發機構建設,對新認定的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給予一次性50萬元的獎勵;對當年新認定的省級企業研究院、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省級技術創新中心、重點企業研究院(農業重點企業研究院),分三年每家給予200萬元補助。

                                                  (六)加快創新載體引進。對新建或整體遷入的獨立型國家級科研院所、國內著名科研機構、“雙一流”大學等院校設立的分所(院、校),按照協議約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對于企業引進市外大院名校在我區共建創新載體并正式運行后,經審核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補助。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鼓勵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高層次人才在我區設立產業研究院、研發機構和研發總部,對設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引入核心技術并配置核心研發團隊的,在上級部門認定獎勵基礎上再給予每家50萬元補助。

                                                  四、推動創新平臺建設

                                                  (七)加大創新創業人才引育。對新引育的浙江省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按照相關政策給予相應支持。對經批準企業新建的院士專家工作站,在上級補助基礎上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補助。鼓勵3人以上在讀研究生團隊到我區企業、研究院等平臺進行為期不少于1個月的產學研合作,經認定后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標準給予合作單位補助,專項用于研究生團隊的生活補貼。

                                                  (八)支持創新創業平臺建設。大力推進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優先支持綜合體開展關鍵技術攻關、科技成果轉化,創新載體共建等。培育發展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對新認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星創天地,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獎勵;對經備案的市級及以上的眾創空間,一次性給予5萬元的獎勵;對被評為省級及以上、市級優秀眾創空間,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九)推動科技數字系統建設。加快科技數字化改革,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于科技數字化服務平臺及其應用場景建設。

                                                  五、加快成果轉移轉化

                                                  (十)加大成果轉移中心建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我區設立技術轉移中心(聯盟)的,給予每家每年5萬元的運行經費。支持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建設,給予每家每年30萬元的運行經費。

                                                  (十一)鼓勵科技成果轉化落地。對企業通過網上技術市場交易(拍賣)購買高校、科研機構科技成果實現產業化的,按技術合同實際支付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十二)培育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加快引進、建設各類科技中介服務機構,鼓勵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在人才引育、科技服務、項目招引等方面與中介服務機構開展合作、購買服務,對新認定的省級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補助。

                                                  (十三)加強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拓寬科技創新券用途,促進科研平臺、科學實驗儀器設備等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更好地為創新創業提供技術服務和支持。企業購買科技服務最高可用創新抵扣50%的支付經費,高新技術企業每家每年最高給予10萬元創新券支持。

                                                  六、附則

                                                  (十四)本意見中涉及企業是指在定海(區本級)依法注冊、依法納稅的企業。當年發生安全生產、質量安全、環境污染等重大責任事故、引發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被稅務部門稽查處罰情節較重以及企業綜合評價為D檔的企業,規上企業在統計年報中無R&D經費投入,規下企業在“企業研究開發項目信息管理系統”未填報項目和費用輔助賬的,不能享受本實施意見中的財政扶持政策。本意見涉及同一事項獎勵(補助)內容按就高不重復原則辦理,除特殊說明外,本文件規定的項目補助、獎勵金額,包括上級部門補助獎勵資金額度。

                                                  (十五)本意見施行期限。本意見自2021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意見施行之日期間的政策,參照本意見執行。此前有關政策規定與本意見不符的,按本意見規定執行。

                                                  更多地區高新獎勵政策,歡迎關注納杰知識產權,發送關鍵字“高新獎勵”進行查看。
                                                   

                                                  高新獎勵

                                                  上一篇:關于寮步鎮組織2021年高新認定第一、二批申報獎勵受理的通知
                                                  下一篇:國家高新獎勵20萬元,湖北武穴市擬定促進建筑業發展的意見!
                                                  Copyright 2020-2022 北京納杰知識產權版權所有 北京市東城區崇文門外大街3號新世界中心寫字樓B座718室
                                                  天天操天天插天天干_韩国日本xxxx色视频在线观看免费_成年无码av网站天堂网_国产曰批试看免费视频播放免费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