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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8年度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海淀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遵循自愿原則,企業認定通過,將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F就2018年度海淀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海淀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對象
海淀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對象包括新認定的企業和2015年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復審資格的企業。
二:海淀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時間
(申報批次由企業自主決定)
即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第一批受理截止時間:2018年4月27日;
第二批受理截止時間:2018年6月29日;
第三批受理截止時間:2018年8月27日;
第四批受理截止時間:2018年10月10日。
三:海淀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流程
申請認定的企業應登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填報認定信息(注:申請書聯系人必須為企業聯系人),并上傳知識產權、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等主要證明文件(電子版)。
企業完成網上申報操作后,應遞交《認定辦法》(附件2)第十二條第(一)款和《工作指引》(附件3)第二條第(三)款要求的書面申報材料。
四:海淀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受理地點
海淀區四季青路8號酈城工作區609室北京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協會
五:海淀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報送材料要求
(1)申報材料參照《海淀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順序清單》準備,膠裝成一冊(勿分冊,可正反面),一式一份,A4紙大小,書式膠裝,并須在封面和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
(2)封面按照《海淀區2018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封面式樣》(附件6)打印制作封面,封面顏色依據企業所屬行業領域對應選擇【電子信息(白色)、生物與新醫藥(黃色)、航空航天(深藍)、新材料(深綠)、高技術服務(橙色)、新能源與節能(紅色)、資源與環境(淺綠)、先進制造與自動化(淺藍)】。除“受理編號”外,其他信息由企業自行填寫,并確保與“企業注冊登記表”內容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3)申報材料須由申報企業委派本企業人員提交,不接受非本企業人員提交的申報材料。
附:《海淀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順序清單》
企業申報材料應圍繞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工作指引的要求準備,請各企業按此順序裝訂,需有目錄、并用彩色紙隔頁。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按要求蓋章、簽字。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經符合《工作指引》條件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專項審計報告必須完整,需提供原件。
4、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年度審計報告必須完整,可以是復印件。
5、技術創新活動證明材料
知識產權證明材料:應提供知識產權清單,并附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
科研項目立項證明材料:已完成的提供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未完成的提供立項報告。
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的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列表說明并提供相關產品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合同等材料。
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列表說明。
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證明材料:
(1)企業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體系和研發費用輔助賬。結合公司研發管理情況提供相關制度文件和輔助賬,輔助賬頁較多可擇重要頁提供。
(2)內部設立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和相應的科研條件,與國內外研究開發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產學研合作。結合公司科研情況提供有關情況說明和相關協議復印件等材料。
(3)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和開放式的創新創業平臺。結合《科技成果轉化法》及公司管理制度提供有關制度文件和有關情況說明。
(4)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以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結合公司管理制度提供科技人員有關的制度文件。
6、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六:海淀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重要事項說明
1、受理材料截止日期一周內遞交材料企業眾多,排隊嚴重,建議提前一周遞交材料。
2、企業在資格認定前發生名稱變更的,在6月前提交名稱變更申請材料,待公示名單后再申報高新認定材料。6月逾期未提交更名變更申請材料的,請先按舊名稱進行申報。資格認定通過后,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提交《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并將書面申請材料交至創業大廈(朝陽區安翔北里甲11號)A座一層受理大廳(受理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其它時間不予受理。
名稱變更申請書面材料:
1)名稱變更申請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打?。?;
2)工商變更證明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4)舊名稱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3、用戶名和密碼遺失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首頁“企業申報”通過申報系統聯系人的手機號碼進行密碼找回。企業如需更換聯系人手機號碼,需攜帶介紹信(附件7)、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到北京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協會(四季青路8號酈城工作區609室)辦理。
4、申報材料請企業自留備份,以備接受相關部門的檢查或抽查。材料一經提交概不提供復印、查詢和退回等服務。
七:海淀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1、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業須注冊成立365個日歷天數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指的知識產權須在中國境內授權或審批審定,并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知識產權權屬人應為申請企業。不具備知識產權的企業不能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主要包括:電子信息。生物與新醫藥。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術服務。新能源與節能。資源與環境。先進制造與自動化。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企業科技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專門從事上述活動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術服務的,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人員,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企業職工總數包括企業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在職人員可以通過企業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費來鑒別;兼職、臨時聘用人員全年須在企業累計工作183天以上。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企業創新能力主要從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企業成長性等四項指標進行評價。各級指標均按整數打分,滿分為100分,綜合得分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為符合認定要求。
其中知識產權30分,科技成果轉化能力30分,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20分,企業成長性20分。
8、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八:海淀區高新技術企業所享受的優惠政策
(一)北京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政策
1、企業所得稅:經認定后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
2、對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3、個人所得稅:對在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由市政府授予榮譽稱號并安排專項資金給予獎勵,對所獲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4、增值稅: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產的軟件產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對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
5、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產的集成電路產品(含單晶硅片),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對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業用于研究開發新的集成電路和擴大再生產。
(二)北京高新技術企業人才政策
1、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的應屆畢業生受聘于中關村科技園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直接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2、凡經市經委根據《來京投資企業及其高級管理人員認定辦法》認定的來京投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企業可以為其申請一次性購房專項獎勵。購房專項獎勵標準為來京投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本人購房時間上一年度繳納個人所得稅數額地方留成部分的80%。
3、來京投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的子女在京參加高考可與北京籍考生同等對待;來京投資企業職工及子女可參加北京市普通高中畢業會考;來京投資企業申請其在京職工子女入本市中小學借讀,由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就近安排。
4、市財政預算中安排專項資金,用于軟件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興辦高新技術企業或增加本企業資本金投入以及個人第一次購買住房、轎車的資金補助,補助標準不超過個人上年已納個人所得稅的80%。市科委牽頭制定有關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并具體組織實施.
根據企業自愿的原則,軟件企業從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可提高到20%
5、研發機構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市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符合《北京市關于擴大對內開放促進首都經濟發展的若干規定》(京政發〔2002〕12號)等有關規定的,可向市經委申請按其本人上年已納個人所得稅數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
6、優秀人才培養資助工作:由北京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評選,每年度一次,對個人和集體科研項目予以無償資金支持;
7、首都勞動模范:由北京市總工會負責組織評選,每年度一次,對獲獎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8、經濟技術創新標兵:由北京市總工會負責組織評選,每年度一次,對獲獎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9、北京優秀青年工程師標兵:由北京市科協負責組織評選,每年度一次,對優秀青年人才予以表彰和獎勵;
(三)北京高新技術企業融資、產業、項目扶持政策
股權融資:中關村改制上市資金扶持;對于改制、代辦系統掛牌和境內外上市的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50萬元和200萬元的資金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