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掛證嗎?開罰單的那種!
發布時間:2020-03-17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穂市監知代違字〔2019〕4 號
違法依據
根據《廣東省知識產權局關于核查涉嫌專利代理“掛證”、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行為有關情況的通知》,國家知識產權局轉送線索材料中,廣州市XX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下稱廣州XX專利事務所)涉嫌專利代理“掛證”人員16人,另有2名國家知識產權局退休人員在廣州XX專利事務所長期任職股東未辦理執業證注銷。
違法事實
經查,通報線索16人中11人均為廣州XX專利事務所或分支機構專職代理師,不屬于“掛證”。
2019年8月,專利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以來,廣州XX專利事務所主動清退了另外5人,辦理了專利代理執業證注銷和離職手續。
經核實,廣州XX專利事務所復函無法提供為其中一名專利代理師繳納社保、發放工資等證明勞動關系的憑證。同時,深圳市XXX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復函證明在2015年4月至2019年10月期間其公司與該名專利代理師簽訂了勞動合同、繳納社保并按時發放工資。
另外,廣州XX專利事務所2014年以來長期聘用國家知識產權局2名退休人員任職股東,其中一名退休人員于2015年12月離世。經過我局督促整改,2019年10月17日廣州XX專利事務所完成辦理2名股東的專利代理執業證注銷手續。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認定專利代理資格證書掛靠行為的說明》,認定廣州XX專利事務所存在“掛證”行為。專利代理師不符合能專職從事專利代理業務的執業條件,廣州XX專利事務所疏于管理,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的信息和2018年年度報告中登記為執業專利代理師,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處罰依據
以上行為違反《行政許可法》第八十條、《專利代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二條規定。根據《專利代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五款規定:
決定給予廣州市XX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03-10
據了解,這是自我國新《專利代理條例》實施之后,廣州開出的首張專利代理“掛證”行為處罰罰單。
專利代理“掛證”,是指專利代理師將本人持有的專利代理資格證書違規掛靠到非工作單位名下,以獲取報酬或牟取其他利益的行為,“掛證”現象一直是專利代理行業頑疾。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表示,專利代理“掛證”行為,違反了《行政許可法》《專利代理條例》《專利代理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如果專利代理機構不能提供為專利代理人繳納社保、工資單等憑證,同時有證據證明其他單位為其繳納社保、發放工資或者簽訂勞動合同等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一般認為存在“掛證”行為。
該局還表示,資格證書“掛證”的實質是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其危害是十分嚴重的,此舉旨在打擊專利代理“掛證”行為,推進專利代理行業健康發展。
據悉,2019年開展專利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以來,該局以治理“黑代理”(無資質專利代理)、專利代理“掛證”“代理非正常申請”“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等違法違規亂象為重點,先后組織全市180余家專利代理機構、1100余名專利代理師開展自查自糾、簽署執業承諾,排查“黑代理”“掛證”線索并立案查處12家,約談15家專利代理機構,持續凈化專利代理行業發展和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