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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著作權歸屬,避免發生糾紛。
著作權法規定的著作權歸屬情況比較復雜。不同情況下創作的作品,如個人作品、合作作品、職務作品、委托作品等,著作權歸屬也不一樣。著作權人不限于作者本人,其他人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同樣可以取得著作權。尤其是著作權法規定在很多情況下允許通過合同約定著作權歸屬。如果沒有明確著作權歸屬,日后可能引發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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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著作權的侵權糾紛中,作為擁有著作權的初步證據。
雖然著作權人可以在被侵權時提供證明自己創作或其他關系的證據,如手稿和有關協議等,以證明自己就是著作權的權利人,但對于某些作品,如未發表作品或不為人們熟知的作品,著作權人證明自己的權利時多有不便,提供證據也很困難。如果著作權人進行了登記,這些登記就能夠證明著作權人擁有著作權,在法院審理著作權糾紛和行政部門對著作權侵權行為進行處罰時可以作為擁有著作權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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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品的使用過程中,作為擁有著作權的證明。
多數著作權人往往授權他人使用作品來獲得收益。由登記機關開具的著作權登記證明能夠有效地幫助著作權人向權利受讓人證明自己就是著作權的真正擁有者,從而使受讓人消除顧慮,促成作品的順利使用。著作權登記的這一作用在網絡傳播作品時客觀、便捷和有效地證明權利上顯得尤為重要。在網絡傳播作品時,現在開始流行“時間戳”,可以作為作品問世時間的證明和擁有著作權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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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好處
通過登記機構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會宣傳自己的產品;作者在進行版權貿易,進行版權轉讓、許可使用等活動時,也需要這樣的權利證明文件來方便與另一方簽訂轉讓、許可使用等合同。有利于作品,軟件的許可,轉讓,有利于作品,軟件的傳播和經濟價值的實現;有利于個人自我價值的體現;是企業創新實力的表現,增強企業市場的有效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