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 商標注冊,是指商標所有人為了取得商標專用權,將其使用的商標,依照國家規定的注冊條件、原則和程序,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經過審核,準予注冊的法律事實。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審核注冊的商標,便是注冊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
申請途徑
注冊商標一般有兩種途徑來辦理:一是自行辦理;二是委托注冊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商標期限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
商標注冊查詢: 商標注冊查詢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親自或委托商標注冊公司,查詢有關商標申請注冊情況,以了解自己準備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否與他人已經注冊或正在申請中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程序
查詢途徑
商標注冊查詢途徑即可以選擇商標局官網進行查詢,也可以委托商標注冊代理公司進行查詢。
查詢注意
商標注冊查詢,一般數據信息并非實時更新,有一定滯后性,僅供參考,也就是商標注冊查詢有盲查期。
商標注冊費用:我國商標注冊收費標準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凡商標申請人申請注冊商標的,需交納申請費、審查費、商標注冊費、印花稅等費用,委托商標注冊公司申請的還有商標代理機構收取的費用。
費用標準
受理商標注冊費用的標準為每件申請300元(限定商品或者服務項目10個),每超過一個附加30元。受理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費的標準均為1500元。
商標注冊流程: 商標注冊是一種商標法律程序。由商標注冊申請人提出申請,經商標局審查后予以初步審定公告,沒有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裁定不成立的,該商標即注冊生效,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人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
標準流程
商標查詢→申請文件準備→提交申請→繳納商標注冊費用→商標形式審查、下發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實質審查→商標公告(3個月)→頒發商標證書。
國際商標注冊: 國際商標注冊是獲得國際商標權的主要途徑,注冊時,各國商標主管機關將依據本國商標法和國際公約、協定規定的條件審查注冊申請人提出的申請,這些法定條件是一個商標獲準注冊的必備條件,稱為商標國際注冊條件。
途徑
申請人到國外申請注冊商標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逐一國家注冊,即分別向各國商標主管機關申請注冊;一種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即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
商標駁回復審,是指申請注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駁回后,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申請。
注冊商標無效宣告是指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相關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商標異議是指公眾對某一經過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在法定期限內,向商標局提出該商標不予注冊的反對意見,即要求商標局在規定的3個月異議期滿后不要核準該商標注冊。
商標無效答辯,是指在商標局依法對注冊人的商標宣告無效后,注冊人依法向商標局說明注冊商標不應當被無效的事實與理由的行為。
商標續展,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注冊有效期滿十年前的一段時間內,依法辦理一定的手續,延長其注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
“馳名商標”是商標領域的最高殊榮,認定“馳名商標”是有嚴格要求的,其申請的難度也非常之大。
質量好的商品會使其商標的知名度不斷擴大,知名度高、信譽好的商標又會使該商品的市場競爭力增強。產品容易進入大市場或超市銷售;可以贏得消費者的信任。注冊商標使你更有權采取法律行動對付冒牌的不法商人。
商標注冊是商標得到法律保護的前提條件,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最重要法律依據。商標不注冊就處于一種無權利保障狀態,隨時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核準注冊而被禁止使用。相對,商標使用人一旦獲準商標注冊,就同時獲得了商標的專用權與法律的保護,一箭雙雕。在法律的保護傘下,任何人都不得侵害,其他任何人未經授權均不能使用,有效防止了他人在權利人專用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上注冊相同或可能令人產生混淆的商標,積極有效的維護企業權利。
商標作為企業的工業產權,與其他財產一樣,是企業的財富,可對其價值進行評估,并且商標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更是如此,甚至是巨額財富。因此,商標作為現代企業所必須的形象特征及無形資產越來越被企業所重視。
各地方政府均出臺相應的政策的文件,對于注冊商標進行獎勵,(以實際情況為準);對申請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并被核準的,按每件核準商標注冊費的50%給予補助,每家每年補助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單一國家注冊并被核準的,按每件核準商標注冊費的30%給予補助,每家每年補助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